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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5-11-30 14:43 浏览次数:

(2015年11月23日金乡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峰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及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是好的,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比较重视办理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列入县长办公会议题认真研究部署;督察室加强督导,全力推进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都成立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办理,提高办理实效。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2名(应到26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得满意票21张,基本满意票1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
    会议指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有的单位迟迟不面复代表,经督察室多次督办才答复;三是个别单位与代表的沟通不够,对暂时不能办理的议案建议未进一步说明、沟通。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落实率,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办理“高度”。代表议案、建议是代表参政督政的重要方式,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去年,济宁市人大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履行的职责,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二、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办理“力度”。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领导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定期督促检查,跟踪听取反馈意见。对于需要由几个单位联合承办的代表议案、建议,主办单位要负责牵好头,主动协调;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及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三、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办理“亮度”。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巩固和扩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成果。一要全面推行开门办理。通过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协调会的方式,增进与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二要加大现场办理力度。要选择一些能够现场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邀请代表一起进行现场办理,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代表参与度。三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代表议案、建议特别是重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督查问效,进一步强化办理“深度”。各承办单位要在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上狠下功夫。县人大代表工作室要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联系沟通,强化对各承办单位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要通过督办,检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度,分析办理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和建议,将问题一抓到底。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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