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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金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1-06 13:54 浏览次数:

(2020年1月2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金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1月3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

大会主要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金乡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金乡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

三、审查金乡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金乡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县级预算;

四、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交大会票决的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金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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