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艳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县政府县长郑士民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于2020年11月25日通过,决定:
任命:
王艳春为县民政局局长;
孟新霞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孟新霞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周丽霞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杨卫国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