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租赁机关办公用房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杨亚永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提请批准租赁机关办公用房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县政府采取集中租赁方式配置办公用房,决定批准县政府提请的租赁机关办公用房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