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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租赁机关办公用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31 09:19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30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杨亚永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提请批准租赁机关办公用房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县政府采取集中租赁方式配置办公用房,决定批准县政府提请的租赁机关办公用房的议案。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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