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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13 16:43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12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教育和体育局刘宗占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金乡县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我县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有关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幼教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园水平,基本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高。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制定了《金乡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 -2020)》,努力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了“教育优先”的工作共识。二是发展速度快。近年来县政府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实施国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使学前教育得到长足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公民办幼儿园204处,在园幼儿26414人,3-6岁幼儿入园率已达到95.70%,普惠率已达到91.41%。三是投资建设力度大。2019年底,全县新建、改建、扩建24所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完成新增8420个学位的任务。2020年共规划建设16处幼儿园,目前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四是办园形式活。为适应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教育部门立足我县实际,不断更新理念,调整思路,探索依托优质资源通过以租代建方式举办分园、分址模式,探索委托优质资源合作办园模式以及优质园与薄弱园拉手办园模式。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投入不充分,办园水平亟待提高;二是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三是配置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四是教师任务重、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7名(应到33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汇报得满意票27张,基本满意票0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县政府要认真践行我们党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思想上再重视、在力量上再聚焦、在责任上再落实,增强工作信心。会议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薄弱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之一,专业老师紧缺是影响保教质量的根本因素。今后在编制安排上,争取更多幼师名额,逐步解决幼师短缺问题;二是调整结构,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规划,力争在每个有需要的村、社区都建有公办幼儿园,解决农村幼儿就近入园的问题;三是增加投入,持续提升办园水平。加大学前教育经费统筹和投入力度,新增教育财政经费适当向学前教育倾斜。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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