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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13 16:45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12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绝大多数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式,注重办理质量,解决了部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抓工作的力度和强度不够,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部分建议意见办理进度不快。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7名(应到33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得满意票27张,基本满意票0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落实率,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促进依法办理。人大代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是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方式。依法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是“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作为自觉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法制观念。要充分认识办好代表建议意见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切实做到自觉办、真心办、尽力办,真正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过程变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代表法》、《监督法》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制度。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和本单位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机制,提高办理水准。要不断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程序上,形成主要领导逐件阅批、承办部门集体研究、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审阅把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办理机制;在办理方法上,坚持把加强与代表联系,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和建议意见要求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开门办理,统一答复;在办理质量上,坚持把办理工作实效放在首位,把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促进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将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注重在代表建议意见的办成率上下真功夫,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落实少的现象。要突出重点,相互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代表建议意见,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协调有序。

三、加强监督,确保办理实效。要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督办制度,杜绝互相推诿、不负责任、误时误事现象。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不按交办要求办理的,要及时纠正;对敷衍了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积极创新和探索建议意见督办方式,继续推行各类行之有效的督办制度和办法。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有关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对在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让代表早日看到成效。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落实,使计划尽早变为现实。对受政策条件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能够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促使各承办单位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不打“折扣”,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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