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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金乡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8-10 15:47 浏览次数:

(2021年7月30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程远鹏、县审计局局长张华梅受县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金乡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金乡县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金乡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批准县财政局局长程远鹏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金乡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县政府要认真落实会议意见和建议,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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