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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2023年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12 17:08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0日金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4(应到3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2023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得满意票19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1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为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不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结合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凝聚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合力。

(二)稳步化解债务风险,持续强化监管。动态跟进债务变化情况,前移风险防范化解关口,早发现、早应对,第一时间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债券、资金等做到全过程监管,全方位化解债务风险。

(三)聚焦政策项目,扩大向上争取成效。抢抓宏观政策窗口期,主动与省市沟通对接,围绕万亿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券、平滑发展基金、金融稳定发展基金等,认真梳理储备项目,提前做好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有效缓解政府债务压力。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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