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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12 17:09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0日金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高红涛代表县政府所作的《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县政府对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标准要求,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县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主业主责进一步夯实,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4(应到3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的报告得满意票24张,基本满意票0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基层执法监督力量相对薄弱,镇街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督指导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方式和监督效能不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三是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有待于加强,普法形式不新颖,群众对法律法规自主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为加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落实好“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全民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督促职能部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整合派驻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开展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制定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制度,健全行政复议通报、决定履行等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联系点,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三是要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能力、工作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不断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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