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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2024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7-31 14:29 浏览次数:

(2024年7月30日金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金乡县2024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县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等重点工作。围绕夯实基础、打造亮点、彰显特色、树立品牌,紧盯重点精准用力,强化责任用心落实,组织振兴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产业基础仍需巩固,精深加工环节薄弱,产业延伸能力不强。大蒜深加工领域涉及不深,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延伸能力不强,制约大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二是乡村好青年宣传效果不理想。当前关于优秀“乡村好青年”事迹宣传的范围不够广、力度不够强、形式较单一,营造的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三是人居环境整治标准有待提升。部分村庄“四大堆”现象仍然存在,破旧危房和残垣断壁清理不到位,根治不彻底。四是移风易俗工作任重道远。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群众对移风易俗的认识仍然不够深入,存在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难以完全接受新的风尚。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3(应到3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金乡县2024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得满意票21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会议提出一下建议:

一是突出要素保障,精研政策抓项目。按照《2024年度县直部门单位乡村振兴领域向上争取工作计划表》,加大督导调度力度,争取完成乡村振兴领域向上争取工作,持续集聚要素资源,不断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投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二是突出高点定位,精心谋划抓创建。把“百区千村”建设作为县、镇、村三级“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解决片区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年底前完成7个示范片区创建任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三是突出宜居宜业,精准发力抓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六项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示范片区内村庄全面提升。四是突出机制建设,强化责任抓督导。常态化召开农业、水务、住建、交通、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对乡村振兴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增加示范区创建在县对镇街乡村振兴综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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