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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落实《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9-19 15:55 浏览次数:

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9月1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黎明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落实《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协鑫(金乡)新材料、衡兴新材料、康富森生物、金人电气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审批局代表县政府贯彻落实《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汇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对贯彻落实《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市、县人大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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