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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31 16:28 浏览次数:

(2025年3月31日金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金乡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高红涛代表县政府所作的《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会议指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部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仍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执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三是基层依法行政基础还不够稳固。司法所作为镇街法治机构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依照《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视为通过”之规定,参加投票的28(应到32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得满意票28张,基本满意票0张,不满意票0张,弃权票0张。根据表决结果,以上汇报予以通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为加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服务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及时公布和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管理,减少无效制度约束,扫清发展障碍。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县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和评估,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渠道,促进行政效益与司法效益不断提升。广泛推行“服务型”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执行“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注重分行业、分类别精准普法,持续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提升新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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