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美兰、李文贞、耿清瑞、曾黎明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巍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名,实到28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4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县法院院长刘智勇,县检察院检察长郝登科,县监委、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县人大机关委室负责同志分别参加或列席会议。
会前,杨凯主持召开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